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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王科超在网上开店,通过给购物者植入“木马”病毒程序,盗窃对方的银行卡密码,6起盗窃获得3万余元。昨天,这名疯狂作案的“木马大盗”在西城法院受审,称自己一开始“只是出于好奇”。
因网上银行的安全问题、网上购物的风险问题已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法院审理此案时,同时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全程进行直播。
检察机关指控,黑龙江人王科超今年21岁,2006年10月起至12月间,他在网上借网上售货之名,在购物者程序中植入“木马”,通过木马程序,盗取被害人的网上银行账户信息,窃取账户内财产,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连续作案6起,窃取财物3万余元,数额巨大,且赃款均已挥霍。王科超盗窃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科超后被查获。警方搜出作案工具假身份证一张、中国 建设银行龙卡一张及电脑主机一台。经审查查明,受害者刘海、李红、朱昊等人的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行网上银行账户信息均被 “木马”获取,卡内现金被王科超取走,金额从198元到1.5万元不等。检察机关还向法庭提交了银行交易历史查询单、银行可疑风险案件报告、网络聊天记录等证据。
面对这些证据,王科超低头表示认罪。“我就是在网上通过卖东西,让其他人中木马程序,获得别人银行的账号和密码,然后得到别人卡里的钱。”至于盗窃来的钱,他说“都被花了,上网买游戏的虚拟财物花了”。
法官问王科超 “你为什么盗窃?”他回答说,一开始也是出于好奇,发现有好多木马程序软件,可以通过这个软件盗窃。开始没有想到是犯罪,后来想到了,“我很后悔,当初不该偷别人的钱”。
庭审最后,他表示父亲会帮助退赔自己所盗窃的钱。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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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马”是一种基于远程控制的黑客工具,具有隐蔽性和非授权性的特点。木马的设计者为了防止木马被发现,会采用多种手段隐藏木马,这样服务端即使发现感染了木马,由于不能确定其具体位置,往往只能望“马”兴叹。非授权性是指一旦控制端与服务端连接后,控制端将享有服务端的大部分操作权限,包括修改文件,修改注册表,控制鼠标,键盘等等,而这些权力并不是服务端赋予的,而是通过木马程序窃取的。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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