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招行在全国首家推出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入住还款法”,这是招行在住房按揭贷款产品上的又一创新。据了解,“入住还款”是指客户在招行办理一手楼住房贷款业务时,可以申请从贷款第一个月开始,与招行约定一个时间段(最短不少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仅偿还贷款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约定期满后再开始采用等额还款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在约定的这段时间内,客户可以选择每个月归还一次贷款利息也可以选择每个季度归还一次贷款利息。
厦门招行有关负责人说,市民买房在支付购房首期款后,往往需要筹集资金装修房子、购买家具、电器等,手头并不宽裕,“入住还款”可以让市民在贷款的初期减少还款的金额,降低购房初期的经济压力。该负责人说,如果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子还没有完全盖好,又希望新房入住后再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入住还款”可以说是一种理想的选择。
据了解,申请“入住还款”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市民要选择在招行办理一手楼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二是市民在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时,填写书面申请表,采用“入住还款”即可。三是“只还息、不还本”的最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但同时也不能低于6个月。期满后,按照客户事先与招行约定的等额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方式还款。
“入住还款”的计息方式是:在停止归还贷款本金期间,招行将根据借款人实际贷款时间按日计收贷款利息;之后,贷款按照等额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对应的方法计算贷款利息。
借款人申请“入住还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在过去无拖欠贷款本息超过30天的不良记录,同时在申请“入住还款”时在银行没有逾期拖欠贷款本息;贷款的期限不得短于5年,最长不得超过招行确定的合作楼盘的最长贷款年限(含停还本金的期限);当同一借款人名下购买超过第三套(含第三套)房产申请按揭贷款时,招行将不接受其“入住还款”的申请。